2008年9月23日

誰要為這次金融風暴負責?

相信很難找出真凶。華爾街的罪行是很難取證的。例如:

甲) 誰是第一個人創造、製造及賣出這些次按垃圾?
乙) 誰人決定給予AAA評級給這些次按垃圾?

所以其實要合法打劫廣大的投資者是很容易的。只要用腦創造一些新的投資產品或資產類別(asset-class),其結構愈複雜愈好,其回報比較同類高少少。在法律還未監管前,理論上係完全可以任意妄為,合法打劫。真係好過去搶。

走筆致此,我們終於找到其中一個真凶了。他就是美國證券業鑑察委員主席Christopher Cox。若然此君在過去十年打醒精神監管金融界的創新產品,美國又怎會落得如此田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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